各毕业生:
为做好我校202606批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5届成教毕业生、2026届成教毕业生、2026届自考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学位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2.通过规定的课程考核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毕业论文通过审查成绩优良(论文终稿成绩70分及以上,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完成论文定稿);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较好地掌握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学术研究或者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初步能力。
3.外语水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英语测试成绩合格,英语测试通过时间不得超过申请学位时间三年;
(2)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或六级(CET-6)考试,持有相应合格证书或成绩单(425分及以上);
(3)通过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考试;
(4)通过医学英语水平考试(METS)三级及以上考试(通过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前)。
4.学士学位授予对象为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时间不得晚于毕业证书签发时间后一年。
三、申请流程
1.学位英语测试合格者提交《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具有外语水平免试者提交《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及外语水平免试材料。
2.继续教育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核拟定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并将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报送至学校教务处。
3.学校教务处复核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4.学校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5.继续教育学院在学信网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平台报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已审定的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6.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
四、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2026年6月3日至7日。
五、其他
1.学生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不实信息,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2.学生如有《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学校将不授予学士学位或撤销学士学位。
3.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2:申请表填写说明
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