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同意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田佩鑫退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4

兹有我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田佩鑫,系2025级专升本法学专业在籍学生,学号251110018。现因个人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研究生招生考试,被相关高校预录取。现学生本人提出书面退学申请至我院。

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继续教育学院研究决定,同意田佩鑫同学退学。

现将退学决定通过学院网站公告进行公示并将书面退学决定书送达学生本人。公示期自2025924日至2025930日,共7天。学生本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院书面提出,公示期内未书面提出异议视为无异议,我院将在公示期结束后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网平台注销其学籍。

继续教育学院办公电话:0851-88657076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龙场街道白龙路9

 

 

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