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101101 专业名称:护理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较系统的护理学及相关的医学知识,具有基本的临床护理能力和初步的教学管理和科研能力,能在各类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掌握护理学及相关的基础医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获得临床护理及护理管理与科研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为护理对象提供整体护理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1.掌握护理专业及相关的基础医学、人文社会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备应用护理程序为护理对象实施整体护理的能力;
3.具备对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和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4.具备有效沟通与合作的能力;
5.具备初步的护理教学、管理及科研能力;
6.熟悉国家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伦理准则;
7.熟悉社区护理、老年护理、康复护理等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8.了解护理学科的发展动态和趋势。
主干学科:基础医学、护理学
课程设置要求:
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 15 门,总学分不得少于 75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1.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内科护理学(本)(2)、外科护理学(本)(2)。主要为内科及外科专科护理实践技能学习,可在护理技能实验室或临床医院进行,以确保学生获得足够的护理实践能力。
2.实习:在具有教学资质的三级医院进行实习,时间不少于 3 个月。
3.毕业论文:安排一定时间的科研训练以培养学生基本的科研能力,可以采取个案报告、综述、科研论文等多种形式。
其他说明: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实习: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临床护理工作 5 年及以上;护师及以上职称。
2.专业计划表(社会助学)详见附件1,专业计划表(衔接助学)详见附件2,专业教材信息表详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