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030101K 专业名称:法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功底、熟练的法律职业技能和良好的法律职业品行,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具备良好的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法律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能够在党政机关和企业从事法律实务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掌握民商法、刑法、行政法、国际法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分析与解决疑难法律问题以及熟练进行信息梳理与文字材料整理的基本能力,具有将理论知识运用于相关法务工作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民商法、经济法和行政法等部门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法律信息收集与处理等技能的操作方法;
3.具有处理专业法律文书拟写的基本能力;
4.具有一定跨部门法分析和解决法律事务问题的能力;
5.了解法学学科的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
6.具有一定法学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法律职业的工作需求;
7.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主干学科:法学理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商法、国际法。
课程设置要求:
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 16 门,总学分不得少于 73 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毕业论文。
其他说明:
1.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需具有宪法学、 民法学、刑法学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
2.专业考试计划表(社会助学)详见附件1,专业考试计划表(衔接助学)详见附件2,专业教材信息表详见附件3。